境外涉诈犯罪想要回国自首应该怎么办?

最近办的有个开设赌场的案子,当事人因为家庭开支问题听别人介绍去国外做网络推广,认为那里参与赌场工作是合法的,事实上这个网络赌场的主要客户都是国内的,为中国公民提供赌博场所,最终因开设赌场罪还是被判刑了。
目前中国公民到境外工作,经常触犯的就是两个罪名:开设赌场罪和诈骗罪。有的是自愿出去的,但是想象的和实际工作情况差别很大,陷入犯罪后,也不能轻易返还国内了,或者是被骗出国工作的群体,到境外就被哄骗、被胁迫参与电诈活动。
境外实施电诈犯罪的人员会对直系亲属产生极大影响,比如影响征信、工作、参军等。加上被胁迫管理本身对自身安全就没保障,还被拘禁、胁迫、殴打、虐待等。如果碰到这种情况只能想办法逃离,要尽快联系中国使领馆和国内公安机关求助。
目前境外电诈人员回国的最大顾虑是担心归国后的处罚问题,境外电信诈骗人员可以主动表达自首意愿,咨询律师了解刑事政策,争取从轻处理甚至免于处罚。虽然参与了犯罪活动,但是行为人受限于当时的环境因素,不用担心投案自首后的处罚问题,特别是被迫从事犯罪活动的人员更要及时寻求帮助,避免越陷越深。
境外电诈人员的家属,除了联系司法机关,找律师咨询家属回国的准备工作外,一定要注意不要包庇电诈人员的犯罪行为,特别是转移财产和损毁证物等,以免涉嫌犯罪。
不论是自愿出国不小心触犯犯罪行为,还是被迫从事诈骗等犯罪行为,积极主动联系家属和律师,及时咨询法律规定和流程,完全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,平稳归国生活。即使情况相对复杂的,有自首情节也能最大程度得到减轻处罚。最近国内多地都做了比较多的探索,也有部分当事人通过规划并提前联系司法机关的方式归国,确实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,让迷途海外的电诈人员顺利归国并回归生活。

律师简介 - 石万斌律师

石万斌律师简介

石万斌律师,河南豫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办理案件认真负责,曾参与冯某贩卖毒品案、王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、马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、某公司诈骗案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和黑恶势力典型案件的辩护工作,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

石律师曾参与郑州市律师协会“扫黑除恶”专项培训第一期至第六期的培训与宣传工作,刑事辩护经验丰富,曾被评为 2019年度郑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 。作为一名郑州刑事律师,执业以来秉承专业专注的办案理念,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法律咨询电话:175 9651 9555(微信同号)

THE END